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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服务全区以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技术为核心的“四新经济”企业发展,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分局主动服务、积极作为,于近日印发了《鹤山区生物化工、新材料行业包容审慎监管规则》,分别从市场准入、执法监管、公平竞争等方面积极探索,针对性采取服务发展的新思路、新举措,为新型民营经济保驾护航。
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。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,除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禁止、限制使用的或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名称外,市场主体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;积极推进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,实施企业“一照多址”改革、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、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等改革事项;进一步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,全面推广市场主体登记、行业准营等政务服务事项“一网通办”“不见面审批”模式。
在生物化工、新材料领域探索“沙盒监管”模式。建立生物化工、新材料行业“沙盒监管”市场主体名录并动态更新,给予新开办生物化工、新材料经营者2年的执法“观察期”,“观察期”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、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,完善执法“观察期”制度指引,坚持合法、审慎、适当、教育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,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。
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。依据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参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,推进实施“四张清单”,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“首违不罚”“无主观过错不处罚”的法定适用情形,进一步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。对不在清单范围之内的生物化工、新材料行业市场主体,强化柔性执法,依法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,提升执法水平,不断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。2023年以来,累计开展行政指导41次,查办免于处罚案件2起,从轻处罚案件8起,减轻处罚案件1起,得到了市场主体的肯定和认可。
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。加强对涉及生物化工、新材料行业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。严厉打击各种侵害“四新经济”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,保障生物化工、新材料行业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。